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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这些广西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可获奖励

发布时间:2019年4月22日 南宁刑事大律师  

昨日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决定从2019年起实行广西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奖励,实施期限为2019年至2023年。

奖励对象为在广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工业项目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确定的产业重点方向,关键产业链重点环节以及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广西行政区域内,已完成项目备案等审批手续,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并按审批文件的批准时间或投资协议规定的时间建成投产;项目建成投产时间为2018年至2022年,2018年以前建成投产项目不列入奖励范围等条件。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民营工业企业项目投产情况测算提出年度奖励资金预算安排额度;自治区财政厅统筹核定奖励资金年度规模。综合考虑民营企业实际完成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当年奖励资金预算安排等情况核定民营企业投产奖励资金额度。对认定为自治区瞪羚企业且在3年有效期内的民营企业,可适当提高奖励额度。单个民营企业当年获得的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而已与各级政府各部门签订协议且按约定获得扶持资金的项目不再享受投产奖励政策;已申报并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个项目,其投产奖励资金额度须扣除已享受的各级各类财政扶持资金。具体奖励办法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研究制定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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