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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贩卖毒品取保候审案近日开庭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9日 南宁刑事大律师  
2010年3月14日昆明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的工作关系人张某向大队称周某有毒品要出卖,禁毒大队要张某与周某周旋,3月17日在公安机关的精心安排下,由大队长化装成买毒品的大哥,并向局里提出5万元,然后联系周某要2000颗小马(甲基苯丙胺),约定好地点后,周某如期而来,但说没有毒品。后张某和大队长又叫周某找找,当日下午,周某通过李某联系到胡某,胡某又联系到王某,王某从一个不知名的男子那里买了2000颗毒品卖给胡某(但胡某没钱,佘给胡某),胡某和李某送货至周某指定的交货地点,货送到后,周某、张某、买家(大队长)在场正准备交易时,被早已准备好的公安人员抓获。王某由于身患疾病,在侦查阶段就办理了取保候审,经过侦查移送起诉,检察机关以王某、周某、胡某、李某犯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法院定于今日开庭。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周昌发律师作为王某的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就介入了整个案件,届时周律师将出庭为王某做辩护,有关案件的审理结果,本站将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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