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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叔”案两行贿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7年9月4日 南宁刑事大律师  

“房叔案”仍在持续发酵,昨日获悉,在省城站北社区拆迁腐败窝案爆发后,东站社居委书记韩某也因在拆迁安置工作中受贿等问题被判刑。而其中行贿人韩某某曾分别向方广云和韩某行贿,并帮助另一行贿人违规获得安置120平米和4万多元拆迁补偿款。

  据了解,事发前韩某某在东站社区工作,后来在站北社区拆迁期间,家住站北社区的尹某因眼红他人多分了房子,找到韩某某帮忙,并给他10万元让其帮忙疏通关系。但尹某一家只有他自己是站北社区的户口,而且自家房子拆迁面积不足。于是韩某某便找到了瑶海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拆迁办工作人员徐某(已判刑),徐某帮尹某一家虚报房屋丈量面积100多平方米,并为尹某虚构了三人在站北社区的户籍资料。

  其后,他又找到了方广云,利用虚假的户籍资料,从方广云处开具了三份虚假的拆迁安置证明。在拆迁时,尹某一家非法获得安置面积120平米以及拆迁安置补偿款4.7万元。事成之后,韩某某分别送与徐某1.5万元,送给方广云2万元。

  此后,在东站社居委拆迁安置过程中,为获得更多的拆迁安置补偿,他找到东站社居委书记韩某(已判刑),让韩某帮他户内不符合安置条件的16人开具了拆迁安置证明,其中有5人的户籍资料是韩某主动提供给韩某某的。事后,韩某某领取到10万元拆迁安置过渡费,直至东窗事发。期间为了感谢韩某的帮忙,他分两次送与其6万元好处费。

  瑶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均系初犯,事发后主动退还赃款,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尹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6个月。判决韩某某犯行贿罪,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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