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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7月25日 南宁刑事大律师  

本报讯 从境外走私246公斤毒品牟利,运输时装了满满11口袋。记者从西双版纳州检察院获悉,2011年12月13日走私运输毒品罪的李鹏、杨光忠和岩帕洪等3名犯罪嫌疑人,一审被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判处死刑。

2011年12月上旬,来自江西省新干县的男子李鹏等人筹集毒资,通过关系汇入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小勐拉)的地下钱庄,由一名叫杨成富的男子从地下钱庄获取了500多万元毒资,并在小勐拉将毒资交给毒贩购买毒品。

同年12月13日,李鹏与家住大理市喜洲镇、带着女儿来到景洪市景哈乡租地种香蕉的岳父杨光忠,以及家住景哈的岩帕洪商量后,由杨光忠和岩帕洪到中缅边境去接运毒品。当晚杨光忠和岩帕洪驾驶一辆黑色越野车接到毒品,由中缅边境运回境内,由景大公路(景洪至大勐龙)转小路返回景哈,行至景哈乡达亥新寨时,被勐海县公安局缉毒大队民警当场抓获,并从两人驾驶的黑色越野车后备箱内及后排座位上,查获了装满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的11个口袋,毒品重达246005克。

据两人的交代,连夜出逃的李鹏,于2012年1月5日凌晨,在普洱市孟连县的金都宾馆311房间被抓获归案。首席记者 戴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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