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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证据调查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发布时间:2014年6月18日 南宁刑事大律师  

一对来自四川贫寒家庭的90后亲姐妹,姐姐将上学的机会让给妹妹,自己出来打工;妹暑假期间妹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也瞒着家人出来打工,这对还未成年的小姐妹没想到,自己竟然被贩毒集团当成了贩毒的工具。案发后,雇用她们的"阿妈"丢下毒品不知所踪,两位小姐妹因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近日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小美和小丽(皆为化名)是亲姐妹,姐姐小美1994年出生,妹妹小丽1996年出生。。小美和小丽家里共有8口人,除了爷爷奶奶和父母,两人还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全家人仅靠父母种地和父亲外出打短工生活,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困难。为了减轻家庭负担,老大小美让弟弟妹妹们读书,自己则到城里一家饭店打工;而懂事的小丽也在2011年暑假瞒着家人外出打工。然而这对姐妹没有想到她们竟然会在合肥相遇。

  原来,还在上初二的小丽四处找工作时,遇到一个"好心的阿玛","阿玛"告诉小丽卖毒品能赚大钱,"阿玛"教会小丽给毒品称重、包装后,告诉小丽只要将这些毒品卖掉就给她六七千块学费,让她上大学。去年7月25日,"阿玛"给小丽买了火车票,并给她四袋冰毒让她带到合肥。到合肥后,一个四川女子接应了小丽,并给小丽一个白色手机,指示小丽只要有人打电话,就给对方送货。当小丽被带到合肥土山路一处租房时,小丽竟碰到了亲姐姐小美。原来,小美在打工时也被"阿玛"劝到合肥贩毒。2011年8月13日,当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线索将这对姐妹在出租房抓获时,当场从出租房搜出还未来得及出手的毒品275克。

  该案件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去年7月至8月期间,小丽一共贩毒毒品78克;姐姐小美贩卖毒品3克。由于小丽犯罪时未满15岁,小美犯罪时只有17岁,且两人系被人指使参与犯罪,在犯罪中系从犯,法庭对两人作出从轻的处罚: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小丽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小美有期徒刑是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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