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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例偷辆自行车遭刑拘
发布时间:
2013年10月16日
南宁刑事大律师
因为缺钱,周某铤而走险将“黑手”伸向了自行车,没想到第一次作案就被逮个正着,正当他侥幸认为“大不了治安拘留几天”的时候,公安机关的一纸刑事拘留通知书让他顿时傻了眼。据悉,周某是成都开展“集中打击盗抢自行车专项行动”以来因盗窃自行车而被刑事拘留的第一人。
便衣蹲点盗车贼落网
4月2日上午10时许,金牛区沙湾路中国银行门前人来人往,门口停放着不少自行车和电动车。在距离大门数十米之外,两名便衣民警正密切注视着过往市民。突然,一名东张西望的男青年出现在民警视线里,“这里常有自行车被盗事件发生,这名青年很可疑。”民警话音刚落,只见男青年径直走到一辆自行车旁边,迅速掏出一把工具,将自行车锁撬开后,推着自行车就开溜。“站住!警察!”男青年刚跑出数米,两名便衣民警冲上前将其挡获。
工作难找他决定偷车
经过审讯,男青年姓周,今年才18岁,资中人,这是他第一次作案,之前并没有犯罪前科。
昨天下午,天气阴冷,在金牛区光荣派出所里,记者见到了这名偷车青年,他留着长发,穿着一双拖鞋,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他一直低垂着头,脸上的表情很悲伤。据周某讲,前不久他从资中老家来到成都打工,但由于自己文化水平低又没技术特长,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找到工作,才打算偷自行车卖,“我没想到第一次‘出手’就被警察抓获”。
案值过千刑事拘留他
据了解,失窃自行车的车主是一名中学生,他当时到银行办事,顺便将自行车停放在银行门口。据他讲,他很喜欢玩自行车,前不久,他花4000多元钱购买了这辆组装的自行车,“仅自行车车架就花了1000多元钱,一个刹车就价值200多元。”随后,有关部门对这辆自行车进行了作价,案价为2390元。
据光荣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根据有关规定,盗窃的钱物价值低于1000元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嫌疑人进行行政拘留,如果案值超过1000元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周某盗窃的自行车价值2000多元,因此公安机关决定对周某采取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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