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
业务动态
标准
司法解释
业绩回放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手机:
18507712277
18507712277
邮箱:
13807805949@163.com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7号世纪商都B座6楼616号
站内搜索
原创成功经典案例
【广西奎路律所原创】一份环境污染《监测报告》背后值得深究的辩点
邓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奎路亲办案例】邓XX贩卖毒品海洛因344.2克因重大立功获轻判
经济犯罪案例19:张x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经济犯罪案例18:王x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经济犯罪案例17:李x芝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经济犯罪案例16:刘XX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经济犯罪案例15:吴某柒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经济犯罪案例14:巫某福非法经营案
经济犯罪案例13:李某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期限有什么规定?取保候审有什么机
发布时间:
2016年1月21日
南宁刑事大律师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取保候审有公安机关执行。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的规范
3.取保候审的若干问题研究
4.王某贩卖毒品取保候审案近日开庭
5.取保候审的解除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南宁刑事大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850771227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